代位继承和转继承在性质上存在差异。代位继承人享有的是对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而不是对被代位人的遗产继承权。在转继承中,实际上是连续发生了两次继承,转继承人享有的实际上是分割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转继承发生的时间和成立的条件与代位继承不同。此外,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主体和适用范围也有所不同。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在性质上存在差异。代位继承人享有的是对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而不是对被代位人的遗产继承权。
在转继承中,实际上是连续发生了两次继承,转继承人享有的实际上是分割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2、发生的时间和成立的条件不同。转继承发生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被转继承人不限于被继承人的子女。
而代位继承只能是因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发生,被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继承人的子女。
3、主体不同。转继承人是转继承人死亡时生存的所有法定继承人,不限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而代位继承只限于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适用范围不同。转继承可以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中。而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
时 间 与 条 件 : 转 继 承 和 代 位 继 承 的 时 间 与 成 立 条 件 比 较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是两种常见的法定继承方式,它们在时间与条件上存在一定的差异。
转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在生前将遗产份额转托给其直系卑属长辈,由长辈代为管理,并在被继承人去世后,将遗产份额转归被继承人的方式。根据《民法典》规定,转继承的时间为被继承人死亡时,其生父母、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近亲属可以作为转让人代位转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而代位继承的条件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者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去世且没有其他子女,需要由被继承人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近亲属代位转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从成立条件上看,转继承的成立条件较为严格,需要被继承人的近亲属同时具备转让人和被转让人身份,并且转让人和被转让人之间存在直接的亲属关系。而代位继承的成立条件相对较为宽松,只需要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者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去世且没有其他子女,近亲属即可代位转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总之,转继承和代位继承在时间与条件上存在差异,转继承的成立条件较为严格,而代位继承的成立条件相对较为宽松。在具体的法律适用中,应根据被继承人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采用哪种继承方式。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在性质上存在差异。代位继承人享有的是对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而不是对被代位人的遗产继承权。在转继承中,实际上是连续发生了两次继承,转继承人享有的实际上是分割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2、发生的时间和成立的条件不同。转继承发生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被转继承人不限于被继承人的子女。而代位继承只能是因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发生,被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继承人的子女。3、主体不同。转继承人是转继承人死亡时生存的所有法定继承人,不限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而代位继承只限于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适用范围不同。转继承可以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中。而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因此,在具体的法律适用中,应根据被继承人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采用哪种继承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全文1.5千字,阅读预计需要6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