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之前,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转继承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转继承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直接继承的法定继承人相同,第一顺位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转继承与直接继承的区别是什么?
转继承与直接继承是两种不同的继承方式。直接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由其直系亲属直接继承遗产。而转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由于某种原因未能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立即继承遗产,而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的一段时间内,继承了被继承人的遗产。转继承与直接继承的主要区别在于转继承是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才发生,而直接继承是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发生。此外,转继承的继承人通常需要满足一些条件,如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的一段时间内未丧失继承权等。
转继承与直接继承是两种不同的继承方式,转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由于某种原因未能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立即继承遗产,而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的一段时间内,继承了被继承人的遗产。转继承通常需要满足一些条件,如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的一段时间内未丧失继承权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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