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因工程建设却有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影响交通安全的;2)制定施工方案。涉及公交线路改变的,该施工方案还须经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3)对片区路网交通运行影响较大的项目,需由建设单位进行相应的交通评价;4)涉及道路交通组织调整、道路封闭的、对通行影响较大的情况,需进行公告;5)许可证到期,但工程未完工,需申请办理许可证延期。
二、办理材料
工程延期申请
工程延期申请
涉及道路交通组织调整、道路封闭、对通行影响较大的情况
涉及道路交通组织调整、道路封闭、对通行影响较大的情况。
验原件收复印件;需单位加盖公章
验原件收复印件;需单位加盖公章
验原件收复印件;需单位加盖公章。涉及公交线路改变的还须出具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意见
验原件收复印件;需单位加盖公章
验原件收复印件;需单位加盖公章
加盖公章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云浮云安区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1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公安部门服务窗口或业务科室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受理后,受理后,派员到施工地点勘察,根据需施工现场的交通情况,按要求对施工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可行性、完整性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核意见;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材料齐全,交通组织疏解方案、疏解图纸按相关规定及要求确认无误后,出具《临时占用道路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公安部门服务窗口或业务科室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区交警大队提出申请。
2、受理。区交警大队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获取办理结果。交警大队送达或通知申请人领取。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大庆中心塘
五、办理时限
15(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云浮市公安局云安分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施工作业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作业完毕,应当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经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复通行。
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道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交通安全监督检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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