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获悉,一起车祸中死亡的无名氏男子,日前成功获得肇事司机陈某及两家保险公司的民事赔偿25万余元,这笔赔偿款由长安区民政局保管,并建立财务账册。
如果5年后无名氏近亲属无人前来认领,款项将转入社会救济基金账户,用于社会救助。交通事故中死亡的无名氏获赔,这在全省尚属首例。
4月28日,犯罪嫌疑人陈某驾驶一水泥罐车行驶至长安区郭杜街办中祝村时,与路上一男子发生碰撞,致使该男子当场死亡。经事故认定,犯罪嫌疑人陈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无名氏男子负事故次要责任。长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后,却一直无法确定这名死者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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