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履行合同的影响是什么?
时间:2023-07-11 22:00:56 42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不履行合同情形有以下几种:

(一)法律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标的不适合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不要求履行的。

除上述三种情况外,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是否需要继续履行合同或采取补救措施,可由合同各方协商确定。但当事人延迟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在支付违约金后也应当履行债务。

延期开庭的情形有什么

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2、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3、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4、对于辩护人依照有关规定当庭拒绝继续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合议庭应当准许,同时被告人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的,合议庭应当宣布延期审理;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的,应当同意,并宣布延期审理。被告人要求人民法院另行指定辩护律师,合议庭同意的,应当宣布延期审理;

5、发现遗漏罪行或者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虽然不需要补充侦查和补充提供证据,但需要提出追加或者变更起诉的,公诉人向法庭提出延期审理的建议。

提起反诉开庭时间会改期的,法院审理案件时,对开庭的时间并没有具体的规定,是根据案件的复杂情况来决定的,只是普通的案件,证据充分,案情清晰的,需要两个小时的时间,若案件的当事人众多,证据复杂的,可能需要一天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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