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遗产怎样进行分割
房屋遗产如下进行分割: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的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一顺序先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遗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
1.遗产分割自由原则。在法律没有明文限制分割的前提下,合法继承人可随时行使遗产分割请求权,任何人不得非法干预。
2.保留胎儿继承份额的原则。在分割遗产时,如死者遗有未出生的胎儿,应给胎儿保留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其应继承的数额一般以共同参加继承的各法定继承人的平均数额为参考数额。如果胎儿生下是活体,这份遗产由胎儿这一继承人继承;如果胎儿出生是死胎,这份遗产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3.互谅互让、协商分割原则。这一原则是指在相互体谅、谦让,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妥善解决遗产分割问题。
4.物尽其用的原则。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对于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办法处理。继承人在分割遗产时,要注意贯彻这一精神。如:对房屋要照顾缺房的继承人;对生产工具要照顾生产需要的继承人;对图书资料要照顾从事有关业务的继承人,等等。这样才能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
三、房产遗产继承要多少钱
房产遗产继承不要钱。但办理房产过户时,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
1.要交纳房屋评估费。
2.要交纳房产继承过户税费,由房屋评估价百分之零点零五的合同印花税、一百元的登记费、五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3.如果是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的,免除契税;如果是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继承房产的,属于赠与行为,需要缴纳契税百分之一点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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