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需要进行不动产变更登记
时间:2023-07-08 05:40:16 29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不动产变更登记有以下情形:

1、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的;

2、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变更的;

3、不动产权利期限、来源等状况发生变化的;

4、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

5、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抵押权顺位发生变化的;

6、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等发生变化的;

7、地役权的利用目的、方法等发生变化的;

8、共有性质发生变更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涉及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变更情形。

什么情况可以申请不动产变更登记

1、权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的情形,属于登记簿上记载的其他事项发生变更的情形。

2、不动产自然状况发生变更,属于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客体发生变更的情形。

3、不动产权利期限、来源等权利状况发生变更,属于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内容发生变更。

4、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属于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客体发生变更。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根据不动产登记簿,填写并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除办理抵押权登记、地役权登记和预告登记、异议登记,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登记证明外,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向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应当加盖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专用章。

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样式,由国土资源部统一规定。

全文60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主债权 最新知识
针对哪些情况需要进行不动产变更登记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哪些情况需要进行不动产变更登记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