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父母和生父母一样是具有相同的继承权的。但是在收养关系存续期间,与亲生父母是没有权利义务关系的,也就是法律意义上,已经不承认父母子女关系了。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因此,亲生父母在这种情况下是无法继承遗产的。
一、收养关系解除后,能和亲生父母恢复关系吗
收养关系解除后,能和亲生父母恢复关系,但如果是成年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由于收养会将本无真实血缘联络之人间,拟制具有亲子关系,因此收养者与被收养者间又称为法定血亲或拟制血亲。
二、因病法律可以解除抚养关系吗
继子女与继父母以及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抚养关系可以解除,亲生子女与亲生父母之间的抚养关系不得解除。法律规定,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解除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抚养关系,继父母与亲生父母离婚后自行就解除了。
三、养父母与养子女是否能结婚
养父母和养子女不能结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本法对父母与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适用于养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1、三代以内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
2、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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