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协议能具有合法性的条件如下:
1、当事人订立协议时,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即受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协议无效;
3、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4、其他条件。
案例分析婚前财产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基本案情:
闫彪(男方)与陈靖(女方)在婚前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约定:男方婚前的一套住房价值60万元左右,供双方婚后共同居住使用若男方提出离婚,则男方婚前的房产归女方所有,男方还要向女方支付生活费,数额为男方每月工资收入的70%。男方在离婚时向女方支付赔偿金20万元双方结婚3个月后即开始出现矛盾,闫彪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并主张婚前签订的协议违反了公平原则,违背其真实意思,应予撤销,不同意按照婚前协议履行。而女方辩称,该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现男方提出离婚,应按照协议履行。这份婚前财产协议离婚时是否应当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全文68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