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仲裁裁决申请执行怎么走程序
仲裁裁决申请执行的程序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由申请人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申请书,裁决书等材料,由法院作出是否申请的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仲裁裁决申请执行管辖法院是哪里?
仲裁裁决申请执行,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管辖。申请人必须在裁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前2年之内申请执行。一方逾期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涉外仲裁机关仲裁裁决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中国法院、或者外国法院申请执行。人民银行、专业银行、信用合作社收到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应以当事人帐户中扣留或划拨需支付的款项。
三、关于仲裁裁决的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仲裁裁决的执行的条件是:
1.必须有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2.必须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执行书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
3.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
因此,当仲裁裁决生效后,一方当事人未在裁决书规定的期间内履行义务的,则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执行。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后,人民法院应当执行。依法执行有效的仲裁裁决,既是人民法院的权力,也是人民法院的义务。
全文67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