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延长试用期是合法的,一般来说,延长试用期,都是试用期内,通过考察,还不能确定员工符合公司岗位要求。这种延长,是需要出具足够证据说明的。
由于不可抗拒原因(如新冠肺炎疫情),导致原有试用期不能对劳动者进行全面考察、评估,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试用期短于法定最高限额,在试用期满前和员工协商一致,公司是可以延长试用期的。
试用期中止是指试用期限的暂停计算,但双方劳动关系在此期间依然处于存续状态,企业也仍需履行用人单位应尽的用工主体义务。待导致试用期中止的情形消除后,试用期期限恢复计算。受疫情影响,公司无法复工复产,对于处于试用期的员工,公司合法的做法应该是通知员工试用期中止。事实上,也就是延长员工的试用期。
律师补充:
疫情封控下延长试用期应注意:一般而言,试用期员工如能远程办公,完成公司交办的任务,符合自己的工作岗位和职责要求,便不属于“因疫情影响无法提供正常劳动”。公司需与该试用期员工就顺延试用期协商一致。也即员工也需明确同意延长试用期。公司与该试用期协商一致顺延试用期的时间,不得超过因疫情导致员工被隔离和封控的时间。疫情期间,如果用人单位未未经协商一致,单方面延长试用期,存在被认定为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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