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了,还能买保险吗?”上周三,市民王先生专门给本报发来电子邮件说,32岁的妻子怀孕已经3个月了,听说高龄产妇风险特别大,他比较担心妻子和未出世的宝宝,想咨询如何给妻子购买保险。
针对王先生的问题,记者上周向成都多家保险公司进行咨询后发现,目前市面上针对孕妇的投保不仅在险种上有所限制,在投保期上也有很多讲究,保险专家为此建议,孕妇核保更严格,要防止生育期间的风险,不妨趁早投保。
专门的母婴健康保险已诞生
记者调查发现,因为女性妊娠期的风险概率比正常人高得多,所以保险公司对孕妇投保有比较严格的要求。一般来讲保险公司只受理怀孕28周以下的投保申请,对于怀孕超过28周的客户,要等产后1个月才能受理。同时,对于怀孕28周以下的客户来说,绝大多数保险公司原则上不受理医疗险及意外伤害险,只受理不包含怀孕引起的保险事故责任的普通寿险、分红险等,而且在投保时还需提交体检报告等。
不过,也有个别公司将孕妇投保的时间限制进行了放宽,比如海尔纽约人寿和中德安联人寿就以32周作为投保的分界线,而且,中德安联还规定,客户除不能申请投保豁免保费类产品外,像意外险和医疗险都是可以申请的;在记者了解到的近10家公司中,投保规定最宽松的当属平安人寿,该公司规定孕妇可以购买保险,对险种也不作限制,不过,针对孕妇投保,要求其累计投保人身险或重疾险的限额为30万,并需提供相应的孕期检查报告。
另外记者获悉,目前市场上已经有了一些专门为孕妇以及胎儿或新生儿设计的母婴健康类保险。这些保险一方面对孕妇的妊娠期疾病、分娩或意外死亡进行保障,另一方面也对胎儿或新生儿的死亡、新生儿先天性疾病或者一些特定手术给予一定的保险金赔付。
投保时注意“观察期”问题针对王先生妻子的情况,多家公司为其妻子推荐了合适的保险产品,产品涵盖了意外险、重大疾病险、终身寿险等。
不过,由于今年适逢奥运年,想在今年诞下奥运宝宝的家长不在少数,专家想借此给各位家长提个醒。他表示,对准备生孩子的家庭来说,如果觉得怀孕期间有保险的需要,投保就要趁早。
据了解,虽然现在保险公司已经推出了能覆盖妊娠期疾病的女性健康险,保障女性生育期间的风险,但这类保险一般都有90天或180天的“观察期”,甚至更长的时间。在观察期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予理赔。还有一些公司推出了附加女性健康保险或女性生育保险,保障范围可涉及女性重大疾病、妊娠疾病等内容,但同样存在观察期问题。所以说,若在怀孕以后购买这类产品,很可能孩子生下来以后才进入保障期,无法覆盖怀孕期间的意外和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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