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成为植物人,孩子的监护人为母亲。如果孩子的母亲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第一顺序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姐;第三顺序是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植物人指定监护人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植物人指定监护人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提供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等的亲属关系证明;
2、如果是成年被监护人的,还需要提供成年被监护人无行为能力的证明;
3、为了争取监护权,还需要搜集自己具备监护能力的证据;
4、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材料: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口本;
5、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提供:二代身份证、户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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