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公司提出的18万元巨额违约金,有着跳槽想法的公司员工小王心里没了底。
小王讲,2008年5月,他通过应聘到一家公司工作,面试通过后,公司要与自己签订一份协议书,其中一项约定:如果跳槽到别家公司工作,要一次性向公司支付18万元的违约金。当时也没考虑太多的小王爽快地签了约。
前些天,小王发现另外一家公司在招人,而且开出的条件和待遇比现在的单位好许多,公司地点又离家比较近,自己各方面条件都符合要求,不禁心动。不过,一想到当初与公司签订合同中的那笔18万元的违约金,小王一时犯了愁。
对此,律师告诉小王,劳动合同违约金的问题大都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解决。为防止劳动者跳槽,不少用人单位都规定了高额违约金。按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此外,法律也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在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情况下,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由此可见,只有在以上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不过,劳动者也要为跳槽付出一定代价,因为按规定,劳动者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虽说该公司约定的高额违约金是无效的,但小王也要在赔偿对该公司造成的损失后,才可跳槽去另一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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