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土地使用权的相关内容是:
1.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2.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3.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有:
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三、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四、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五、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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