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签署了裁员补偿协议,但公司尚未支付。你能继续工作吗?否
如果公司被合法解雇,则应按照正常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公司非法裁员属于非法终止劳动合同,并按上述标准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如果公司没有给我相应的裁员补偿金
1.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经仲裁拒不支付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再次起诉执行
第四十一条需要裁减员工20人以上或者20人以下但占企业员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员计划,可以裁减人员:
(1)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重组
(2)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
(3)企业变更生产后仍需裁减人员,重大技术革新或业务模式调整
(四)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经济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他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的
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提议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并解除劳动合同(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改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并续订劳动合同外,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款、第五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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