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在合同被依法裁定无效或被撤销后,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都享有的请求对方返还自己投入的财产权,而接受的一方则依法负有返还的义务,要求返还的权利和应返还的义务,是指双方均应恢复合同履行前的状况而绝不是指未履行合同的损失。
(2)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负有返还义务的一方不能返还财产的情况下,通过赔偿损失的方法恢复合同履行前的原状;另一种因合同被裁定无效或被撤销后双方所受的损失,按责任大小承担赔偿的比例。
(3)行政处罚。合同在无效的情况下,可能产生追缴财产,被课以行政罚款等处分。
一、合同可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1、欺诈。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实施一种欺骗他人的行为,并使他人陷入错误而订立的合同。
2、胁迫。胁迫是指一方当事人直接以物质性强制或精神性强制迫使对方与已订立合同。
3、乘人之危。乘人之危是指行为人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或紧迫需要,强迫对方接受一种明显不公平的条件并作出违背其真意的意思表示。
4、重大误解。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对于合同的重要内容产生错误的认识,并且基于错误认识而订立的合同。
5、显失公平。显失公平是指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明显不符合权利义务对等原则的合同。
二、合同的当事人能撤销合同吗?
合同订立后,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1、合同是因重大误解订立的。这种情况是指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重大事项有错误的认识,从而使订立合同的后果与自己的真实意思相违背,并可能或者已对造成较大损失。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是否构成显失公平,需要考虑到合同的目的和性质以及所造成的实际影响等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3、合同是在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对于欺诈、胁迫的情形有两种情况。
撤销合同代表着合同的内容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从而也是属于不真实的合同,但在撤销合同之后也会承担起自己该有的后果,对于已取得的财产需要返还,已造他人的利益受到损失的,那么就需要依法的承担,这样才不会引起各种纠纷。
全文87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