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侦查阶段,律师没有阅卷权。律师只能在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将案件移送起诉到人民检察院之后,才有阅卷的权利。这样,律师才能够了解案情,为案件提供辩护。侦查阶段,一切都没有确定。犯罪嫌疑人的陈述是真是假,还需要侦查机关调取其他证据去核实。有证据证实的口供才能做证据使用,没有证据佐证的口供没有证据意义。侦查机关不愿意把正在调查中的事情出示给律师是有道理的。
在侦查阶段,律师是没有阅卷权的。在这种情况下,律师只能在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将案件移送起诉到人民检察院之后,才有阅卷的权利。这样,律师才能够了解案情,为案件提供辩护。侦查阶段,一切都没有确定。犯罪嫌疑人的陈述是真是假,还需要侦查机关调取其他证据去核实。有证据证实的口供才能做证据使用,没有证据佐证的口供没有证据意义。侦查机关不愿意把正在调查中的事情出示给律师是有道理的。
【 素 材 】 侦 查 阶 段 律 师 权 力 受 限 , 侦 查 起 诉 阶 段 律 师 有 权 阅 卷 吗 ?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侦查阶段和起诉阶段律师均享有阅卷权。在侦查阶段,律师有权查阅侦查机关依法定程序收集的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包括案件材料、技术性鉴定材料、电子数据等。律师在侦查阶段阅卷,有助于了解案件情况,为日后的起诉做好准备。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律师在侦查阶段阅卷时,仍需遵守侦查机关的规定。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律师需严格保密。此外,律师在侦查阶段阅卷时,不得干扰侦查机关的工作,或以任何方式危害侦查机关的工作秩序。
总之,侦查阶段和起诉阶段律师均享有阅卷权,但需遵守相关规定。在侦查阶段,律师有权查阅侦查机关依法定程序收集的所有材料,为日后的起诉做好准备。
律师在侦查阶段虽然有阅卷权,但需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案件侦查的顺利进行。同时,律师在侦查阶段阅卷时,应关注案件材料、技术性鉴定材料和电子数据等与案件相关的证据,为日后的起诉做好准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六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第三十八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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