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检察院在进行审查批捕时,嫌疑人有疑问,那么可以在嫌疑人的申请下进行讯问对话。如果案件进展情况缓慢,在进行审查批捕时受到了阻碍或者是质疑,那么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同样如果犯罪嫌疑人对逮捕有疑问,也可以予之告诉。如果在进行重大违法案件的批捕时,需要事先了解案情、进行询问,来避免批捕时误捕他人。
批准逮捕中,检察院的讯问有哪些
批准逮捕中检察院的讯问有: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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