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用于共同生活的,可以认定为共同债务需要承担的,如果没有用于共同生活的,不需要承担。
一般说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原则上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当然也存在夫妻个人债务的情况。所谓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单独一方所负的债务。按照法律规定,下列债务应属于个人债务:
夫妻一方能够证明此债务为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的个人债务;
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夫妻已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因关系恶化而分居生活,一方从事经营所负的债务,其收入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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