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度医疗是指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违背临床医学规范和伦理准则,不能为患者真正提高诊治价值,只是徒增医疗资源耗费的诊治行为。
或者说,在治疗过程中,不恰当、不规范甚至不道德,脱离病人病情实际而进行的检查、治疗等医疗行为。简单说,过度医疗是超过疾病实际需求的诊断和治疗的行为,包括过度检查、过度治疗。
过度医疗有以下三层意思:第一,指由多种因素造成的超过疾病实际需要的诊断与治疗的医疗行为。第二,指医疗过度服务或医疗行业提供了超出个体和社会医疗保健实际需求的医疗服务。第三,指由于医疗机构对人类的生命采取了过多的控制和社会变得更多地依赖于医疗保健而产生的医疗行为。
律师补充:
判断医生是否存在过度医疗,从法律角度看,应以是否违反诊疗常规、是否存在主观上以营利性的目的而进行检查或治疗为标准。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主要根据两类证据进行认定:一是权威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材料,可以对病人病情及对应的医疗费用做出科学合理的评估;二是相应的病例资料,看治疗过程是否符合医疗规范。法院会按照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对医务人员执业的要求,充分考虑患者伤残程度,同时参考相应的诊疗常规及诊疗指南,再结合患者受伤情况进行综合认定。
过度医疗是无法避免的,因为疾病的变化是多样性的,患者的个体体质也是独特的,所以很难用一种金标准来定义疾病的诊断与治疗,在诊疗过程中肯定会产生试错成本。很多时候,疾病的诊断和治疗都存在试错的情况,也就是说疾病的诊断和治疗过程试错成本是必然存在的,我们要做的是让这种试错成本降到最低,而不是完全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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