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承包人要求参照合同支付工程价款的。支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以下情况处理:
1、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予以支持;
2、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要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违法分包合同无效,工程款怎么算
违法分包合同无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约定计算工程价款。没有约定的,按签订合同当地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通过挂靠资质、违法分包、转包承包工程所签订的工程合同是无效的,法律是不保护的。合同中关于工程款结算方式、支付方式、材料价差调整等与工程款有关的条款,由于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因此,仍然作为当事人结算工程款的依据,即使存在低价中标、无利润中标、甚至亏损情形,仍然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结算,法律是不给已调整的。如果,依照合同的约定无法计算出工程款数额,需要进行工程鉴定,那么,也会参照工程合同的约定确定工程款数额。综上,工程诉讼中,对于无效的工程合同,不是全部否定合同条款的法律意义。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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