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经济补偿的情况如何。《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再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给予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的(三)女性就业(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合同或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给予补偿的,不支付经济补偿。补偿金的计算期限自受雇之日起计算。
全文40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