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行政越权
行政越权是指实施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超越法定的权限而作出了不属于自己职权范围的行政许可行为。行政机关享有的许可权与其他权力一样都必须来自法律的授予,未经法律授权,行政机关不得实施任何许可。
二、行政机关可以越权分类
(1)无权限:即没有许可权的机关实施了许可行为;
(2)层级越权:下级行政主体行使了上级行政主体的许可权或者上级行使了下级的许可权;
(3)事务越权:即有许可权的行政机关行使了不属于自己权限范围内的许可事项;
(4)地域越权:是指行政许可机关超越了行政许可权限的空间地域范围而行使行政许可权。
三、行政机关越权作出的行政许可有效吗
如果行政机关超越权限实施许可行为,那么,该越权行为当然属于违法行为,应予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此外,政府机关跨地区和跨越部门作出的行政许可也是无效的,行政许可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行政许可需要行政机关内设的多个机构办理的,该行政机关应当确定一个机构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
所以,当你遇到行政机关越权作出行政许可时,应该及时维权,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维权,不过很多对于如何分辨哪些是越权,哪些是属于该行政机关的权限并不全然知道,这个时候我们建议最好还有有个无权滥用行政许可专业的律师介入,及时不同诉讼解决,律师也会给到很好的建议,为你减少损失,争取最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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