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大会能否解散物业公司?
业主大会可以解散物业公司
物业管理条例第15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管理规定和议事规则;(二)选举和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三)听取并通过业主委员会工作报告/P>(IV)选择和解雇物业服务企业
(V)管理,使用并继续筹集专项维修资金(6)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改造和重建(VII)撤销业主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VIII)与共同所有权和共同管理权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就前款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召开会议,须经专用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业主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批准;前款规定的其他事项的决定,须经专用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一半以上和业主总人数一半以上的业主同意。业主委员会应当在三个月内在物业管理区公布决定自业主会议作出决定之日起天,并书面通知所有业主
可以看出业主委员会不能解雇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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