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阁楼。
2、层高在2.2米以内的技术层、夹层。
3、房屋的平台、晒台、花台、屋顶平台等。
4、检修、消防等用的室外爬梯。
5、单层建筑物内分割的操作间、控制室、仪表间等单层房间。
6、层高小于2.2米的地下室、半地下室深基础地下架空层、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
7、岗亭、警亭、书报亭等。
8、利用马路、通道及隙地所搭棚架。
9、突出墙面的构件和艺术装饰,如:杖、垛、勒角、台阶等。
10、构筑物,如:独立烟囱、烟道、油罐、水塔、储油(水)池储仓、地下人防干、支线等。
11、建筑物内外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
12、没有围护结构的屋顶水箱,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
一、阁楼是什么房子
1、阁楼就是楼房的空间比较高,再在中间再重新制作一层阁楼楼板。阁楼指的是位于房屋屋顶下部的房间,阁楼也是指位于房屋坡屋顶下部的房间。
2、住宅楼的人字顶空间也很高,一般都达到4米以上,底商空间达到4.2米的都可以做成阁楼,像别墅的空间,复式或是跃层的高空间都可以做出一层阁楼,露台二层等,很方便。
二、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标准
整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栋建筑物各套(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拓除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即为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
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位。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本幢内的公用建筑面积,与本幢不相连的公用建筑面积不得分摊到本幢房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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