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人改名有三个条件:第一是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第二是理由要充分,第三是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且一生只能更改一次。16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也就是说你要写一个改名申请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过盖章后到所在地公安局户籍股登记,当然要带户口簿。投档案后大约15或7个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户口簿里面会写你曾用名是什么,现名是什么。毕业证什么的需要用到证明你的身份的时候须带上户口簿配合。具体的程序是:想改名者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资料,经审批后即可改名。另外要提醒楼主的是,改名一定要慎重,因为改名后会涉及到自己的银行卡、社保、医保以及产权证等等一系列问题,若处理不好,也会产生许多麻烦。另外补充下有关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大人改名字需要哪些资料
一、大人改名字需要哪些资料
1、大人改名字需要的资料,具体如下:
(1)申请变更姓名的书面报告;
(2)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3)大队及单位证明。已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申请办理姓名变更登记被核准的,应当自接到批准通知后的七日内,在指定的报刊上发布姓名变更公告。自公告发布后的三十日内,申请人应当持公告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姓名变更登记手续。逾期不发布公告或者发布公告后逾期未办理姓名变更登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姓名变更登记权利。
2、法律依据:《姓名登记条例》第二十五条
已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和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申请办理姓名变更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本人签字的《姓名变更登记申请表》;
(三)户口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成年人改名所需的条件是什么
1、本人要表达清晰改名的意愿;
2、理由要充分;
3、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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