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署合同或协议时,需要仔细阅读并理解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如果发现某些条款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加重了对方的责任或排除了对方的主要权利,这些条款就是无效的。此外,如果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导致对方没有注意或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因此,在签署合同前,请确保充分了解并理解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以避免可能的法律风险。
根据具体情况,需要签署各项免责条款。如果这些条款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加重了对方的责任或排除了对方的主要权利,那么这些条款就是无效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能否追究责任?民法典有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能够追究责任。同时,法律也明确规定了侵权责任的具体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或者定金等。这些规定为当事人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以便在侵权事件发生时能够依法维权。
在签署合同时,需要仔细阅读各项免责条款,以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加重对方的责任。如果合同中的条款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加重了对方的责任或排除了对方的主要权利,那么这些条款就是无效的。此外,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必须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否则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如果违反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造成对方损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也明确规定了侵权责任的具体方式,为当事人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以便在侵权事件发生时能够依法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全文95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