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卖方而言,若发生了悔约行为,通常会被视为违约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按照约定,定金是不予退还的。
然而,如果出现以下几种情形,则定金有可能得到退还:
首先,由于某些不可预见或特殊情况的出现,导致双方无法签署最终的买卖合同,或者在协商并签署了相关的协议以及补充协议之后,仍然无法就具体的条款和细则达成一致意见,这两种情况并不应该由任何一方单独承担责任,那么在此种情况下,买方支付的定金便可以申请退还;
其次,当卖方因个人原因单方面违反合约且不愿意继续进行交易时,无论是出于何种原因,定金都有可能被全额退还之外,还应额外给予买方双倍返还,以示对其损失的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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