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只要是有资质的鉴定单位,作出的鉴定意见即具有法律效力。当然,为避免产生纠份,作鉴定之前,最好先通知对方当事人,征询对方的意见。原因在于,在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情况下,通常是各方当事人共同委托鉴定机构鉴定,在达不成一致意向的情况下,通常通过抽签、摇号等方式确定鉴定机构。
工伤病情复发可以做鉴定吗
可以,但是有期限限制。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劳动者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后一年内,如果劳动者本人、其近亲属或者其所在的用人单位认为其伤残情况有变化,可以申请再次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要注意的是,这里进行的不是工伤认定而是劳动能力鉴定,因为工伤认定是在工伤事故发生时所作的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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