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求的主体须为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
二、公司必须陷入僵局,即客观上存在经营管理的严重困难情形。
三、公司僵局的继续存在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四、公司僵局不能通过其他途径予以解决。
公司解散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解散公司诉讼的条件有:
公司解散之诉是解决“公司僵局”的最终机制。其法律依据是公司法关于“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的规定。
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2、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等其他途径解决;
3、申请股东须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
4、公司继续存续会严重损害股东利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一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如果要将公司进行解散前,必是公司已经无法进行运营的情况之下,且对股东的利益产生严重的损害,才能够对公司进行解散。解散需要向法院进行申请,提交相关的程序以及资料,法院通过审核并且批准解散之后,该公司才正式的进行解散。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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