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理由是:(1)工伤认定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办法》第三条第八款、《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可以进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但前提是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或者其直系亲属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然后依法提起行政诉讼。适用《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时,当事人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就是说,行政复议不是本案的前置程序p>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企业未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职工或者其家属可以直接向上述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但工伤认定的申请是有时限的。企业应当自发生工伤事故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员工或其家属应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向上述部门提出申请。劳动保障部门逾期不予受理
个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以上部门一般有固定表格,可根据需要填写)
2。在指定医院或医疗机构首次治疗工伤的诊断
3。工伤职工的身份认定及其与企业劳动关系的证明
4。如果是亲属提出,应提交亲属关系证明和委托书
其他相关证据
全文54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