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借名购房纠纷的过程中,决定腾空房屋前是否需要进行权属确认这一问题须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若房产登记本身无任何不当之处,则当事人主张自身拥有所有权的诉求将缺乏法律上的支撑;

然而,假如登记确实存在失误,当事人便有权要求房产登记部门予以纠正亦或向司法机关寻求权属认定的协助。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将各类登记事项准确、完整、清晰地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任何人不得损毁不动产登记簿,除依法予以更正外不得修改登记事项。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