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不是学生的法定监护人。中国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范围不包括学校。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只包括父母、祖父母、祖父母、兄弟姐妹、其他亲戚朋友关系密切;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学校和学生只是管理和管理之间的关系。因此,学校在未成年人侵权或者侵权案件中只承担过错责任,并根据过错程度承担民事责任。从学校职责的角度分析学校是否有过错,学校对学生的教育管理确实有过错,学校应当对学生承担相应的责任。
学校强制学生包餐是违法的吗
学校强制学生包餐是否违法视具体情况而定,具体情况如下:1、如果属于住校生,学校有明确的纪律规定,不允许私自外出就餐和活动,避免出现不安全的状况如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等,有保护人身安全的理由,不违法;2、如果是走读生,学校不能强迫学生在校就餐;3、学校是否应当包餐应当同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征得同意,如果学校强制包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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