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他项权证注销登记须知
1、抵押结束,抵押人应按《抵押登记管理办法》之规定,返原抵押登记部门申请注销登记。2、房屋他项权证注销登记,需提交以下资料:(1)《房屋他项权证》;(2)《房屋所有权证》;(3)抵押权人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证明或通知;(4)填写《房屋他项权证注销登记表》并交抵押权人盖章、3、他项权注销登记,按以下程序进行:申请管理收件审查、审批注销解除冻结4、手续完备,抵押权人同意于受理当日办理完结注销手续。
二、办事流程
1、提交房屋他项权证,记载有银行注明的贷款已还清,并盖有银行公章;提交注销申请书;2、注销他项权利登记;3、换取房屋所有权证申办手续1、房屋他项权证;2、产权人身份证。3、注销登记申请表
三、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3、《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4、《江西省城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收费标准:不收费他项权证是一种凭证,当贷款人难以偿还贷款时,银行有权对所抵押房产出售或者拍卖。当贷款人偿清贷款之后,可以提交注销申请,带着房产所有权证、还款证明等资料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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