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职业病以外的自身疾病不算工伤。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属于工伤范畴的情形包括:1、在工作时间内,在工作场所内因工受到事故伤害;2、在进行工作相关的预备或收尾工作时意外受伤;3、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意外伤害;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时,因工受伤或遭受事故失踪的;6、上下班路上,因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而受伤;7、依法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因此,除职业病以外的自身疾病均不属于工伤。
因疾病48小时之内死亡算工伤吗
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突发疾病,如果当即死亡或突发疾病后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则视同工伤,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否则,不应当按照工伤对待。实践中,在工作场所发病一般按非因工处理。但由于工作紧张造成的,可以算工伤。工作紧张的情形一般指:在发病前一段时间内,产量超过平常数量,连续超正常工作负荷工作;由于工作需要,加班加点,连续超时工作;身体有病,医生开有休息假条,但领导布置有紧急任务,不能休息或去治病的。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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