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需要盘问涉及个人隐私的证据吗?
涉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也需要质证,但不能在公开法庭上出示
什么是质证
质证是指双方当事人通过询问、反驳、质证、,法庭审判过程中的辩论等方式。质证是诉讼中一项非常重要的活动。《民事诉讼法》第68条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提出,并由双方当事人进行质证。”《民事证据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证据应当当庭出示,并经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质证是由法院主持的一种审判程序,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对证据进行出示和质证,以检验证据的真实性,由法院决定证据是否被确认有效。证据未经质证的,不能作为终裁决定的有效证据,证据不具有证据效力。除本院取得的证据不需要质证外,其他证据必须质证。此外,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的质证方法不同
涉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也需要质证,但不能在公开法庭上出示。根据法律规定,涉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在法庭上公开质证,但这并不意味着涉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需要质证。相关法律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由当事人当庭质证。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上陈述的,不得公开陈述。第四十七条证据应当当庭提出,并经当事人质证。未经盘问的证据不能作为确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当事人在证据交换过程中确认和记录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第四十八条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应当保密的其他证据,在开庭期间不得公开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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