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设单位在开工前需向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施工许可证。小型工程和按国务院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工程不需要领取施工许可证。申请时需满足条件,如办理用地批准手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拆迁进度符合要求、确定施工企业、有资金安排和工程质量措施等。符合条件的申请将在七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因此,施工许可证由建设单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对于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则不需要领取施工许可证。另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也不再需要领取施工许可证。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要拆迁的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如果建设单位符合以上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向政府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小型工程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需要领取施工许可证。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需满足条件,如办理用地批准手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在七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一节 一 般 规 定 第十八条 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二节 发 包 第二十条 建筑工程实行公开招标的,发包单位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发布招标公告,提供载有招标工程的主要技术要求、主要的合同条款、评标的标准和方法以及开标、评标、定标的程序等内容的招标文件。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进行。开标后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程序对标书进行评价、比较,在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投标者中,择优选定中标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一节 一 般 规 定 第十六条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
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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