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离职不提前一个月说就走会如何
时间:2024-07-21 01:26:37 12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劳动合同离职不提前一个月说就走会如何

未依照规定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请求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包括,如果此举对用人单位产生了经济损害,那么您有义务对此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关于赔偿额度的确定,用人单位有权自您的薪资中进行扣除,但请注意,每月所扣除的金额不得超出当月实际应得工资的百分之二十这一上限。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根据本规定,通过与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协商制定内部的工资支付制度,并告知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同时抄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二、劳动合同38条的内容有哪些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法律条款,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了在特定情况下,劳动者有权单方决定解除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

首先,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如果用人单位未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其雇员提供完备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其次,当用人单位的实际行为严重侵犯到劳工的合法权益时,劳工人人即可对劳动合同行使单方解除权。在此类特殊情况下,劳动者无须提前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通知,即可自主决定终止与企业的劳务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未按照规定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的行为,如果导致雇主方遭受任何经济损失,那么相应的赔偿责任将由您来承担。赔偿金额可以通过抵扣薪资的方式来实现,然而,每月所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当月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为了避免可能出现的经济纠纷,我们强烈建议您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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