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房产增值部分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一方财产在婚后的收益主要包括:孳息、投资经营收益及自然增值。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自然增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什么是自然增值,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在不改变状态的情况下实现的增值,就是自然增值。一旦改变状态投入生产经营,所获得的增价性质就会发生变化,也就是说,这个时候的增值,就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股票收益属于共同财产吗?
股票的增值部分是否夫妻一方财产在婚后的自然增值就要视具体情况区别对待:如果是在婚前买入股票后一直未加操作管理而产生的股票增值,那么增值部分应当视为一方个人财产的自然增值,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如果在买入股票后进行了积极地管理操作,或者以婚后财产追加投入的,应当视为投资所得收益,其增值部分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房屋产权属于登记一方的情况有哪些?
1、婚姻登记之前一方已经取得全部产权或者已经交付全部购房款但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产。如果产权登记在该方名下的,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状态上的变化,即由财产权转化为物权,因此属于个人财产,当然其后产生的增值也属于该财产的自然增值,而且该房产及其自然增值并不因婚姻关系的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房产。
2、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接受的遗嘱或者赠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已经明确只给一方所有的就只能是该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也就不会在夫妻之间分配了。
3、婚后改动房屋形态的房产。婚后8年内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如果没有变更产权,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但是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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