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没到案还是可以进行批捕的。
一、拘传的性质有哪些
刑事强制措施。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它通常是对经合法传唤拒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采用,在特殊情况下,不经传唤也可以直接进行拘传。
二、调离传唤期间能否和家属开口见面
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犯罪而被司法机关扣留传唤期间,家属是不可以进行探视的。一般是4到6个月才能见到家属。三十七天内检察院出具批捕通知书,批捕后有两个月侦查阶段,再到审查起诉一般是一个月,之后再到审判阶段是两个月。如果一审结束再上诉,在上诉期家属还是不能见。
三、配合调查多久可以回家
如果是配合警方调查,适用的是传唤制度,不能关押。如果关押进行看守所,说明已有了初步证据证明当事涉嫌犯罪。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在这期间不逮捕的会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放人。立案调查的案件一般应当在三个月以内结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办案期限三个月。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须经检察长批准并向上一级检察机关监察部门说明理由。具体可以咨询检察院该案有没有立案,如果没有立案的话,询问检察院批捕还是不批捕;如果不批捕的话,可以要求检察院放人。
全文50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