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房地产登记手续的流程如下:1。申请房地产登记。未登记、继承、遗赠、产权变更的房地产,由当事人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登记。二、提交材料。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产权和来源证明等。三、受理房地产登记申请。登记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核实产权信息,并在登记前对房地产、土地附着物等进行实地检查核实。二、房地产登记范围1。住宅物业。住宅是人们居住的房子,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房地产作为房地产登记国家,可以了解人们的生活条件、生活水平等信息,对国家保障民生起到指导作用。二、商业房地产。是否是用于居住的房地产,包括工业厂房、商店、用于出租的房屋,这些房地产国家将适当征税。我国土地所有权为国家所有,但土地使用权、开发权、集体土地所有权、承包经营权等应当登记。包括山林、草原、沙滩、矿山、牧场等。四、海域使用权。海域开发、养殖等使用权需要登记。五、探矿权和采矿权。探矿权和采矿权以非实物形式成为房地产登记的对象。
不动产登记证登记的权利有哪些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不动产登记的作用主要体现在维护房地产交易安全,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房屋是重要的财产,属于民法上的不动产的范畴。房地产登记是公示房地产物权变动情况,保障房地产交易安全的一项基础性法律制度。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全文(2018新版本)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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