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停止执行死刑的情形有:在执行死刑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在执行前罪犯具有揭发重大犯罪事实等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以及罪犯正在怀孕的。
一、什么时候可以监外执行
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缓执行未减刑的罪犯,一律收监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情况,应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的司法机关审查批准。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二、有立功表现的罪犯如何量刑
有立功表现的罪犯量刑标准如下:
1、被判处死刑的,在执行前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的,可以停止执行,依法改判;
2、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现的,根据表现可以适当减刑。
三、非法集资多久会被判死刑
非法集资被判死刑的人,一般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死刑执行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执行。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等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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