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有限责任公司清算财产的三种主要包括公司所有的财产、公司经营管理的财产以及公司可能取得的财产。同时,公司还要进行担保物品的清算,并且如果公司内有属于他人的财产,也要通过清算组收回,债权人以担保的财产为限优先偿还。
有限责任公司清算财产主要包括以下三种:首先,在公司清算开始时,包括公司所有的财产,以及公司经营管理的财产;其次,在公司清算开始后到清算结束前,公司可能取得的财产;最后,还包括由公司支配的其他财产权利。担保物品也要进行清算。另外,如果公司内有属于他人的财产的,也要通过清算组收回;作为担保的财产应该由债权人以担保的财产为限优先偿还。
清 算 财 产 的 具 体 范 围 有 哪 些 ?
清算财产是指在公司破产清算过程中,对公司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以确定公司遗产的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清算财产的具体范围包括:
1. 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产生的全部债权。
2. 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负债,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产生的全部债务。
3. 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产生的全部债务。
4. 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产生的全部债权。
5. 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负债,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产生的全部债务。
6. 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产生的全部债务。
7. 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产生的全部债权。
8. 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负债,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产生的全部债务。
因此,清算财产的具体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有明确规定,包括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资产、负债,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产生的全部债权、债务。
有限责任公司清算财产的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有明确规定。根据法律规定,清算财产包括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资产、负债,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产生的全部债权、债务。此外,担保物品也要进行清算。如果公司内有属于他人的财产,则应通过清算组收回,并由债权人以担保的财产为限优先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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