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票当月作废发票时,可直接作废发票,跨月后,只能对开具红字发票进行负数冲平。由于增值税专用票有有效抵扣期限,当发票需要作废时,必须尽快冲销。开票系统操作如下:如果在多台电脑上使用开票税盘,为了保证信息的准确性,首先同步税盘发票信息。发票管理-发票修理-增值税专用票分别修复普票。请注意修复选择的时间区间稍大。发票管理-红字发票管理-"填写增值税专用票红字信息"可以选择是买方还是卖方。一般情况下,如果买方已经抵扣,买方会开红票,如果没有抵扣,卖方会开红票。我的发票没有扣除,所以我选择了卖方,输入发票信息找到发票,并有信息提示是否可以冲红。系统会自动引入发票信息,需要检查发票金额和税额是否与原发票一致。如未引入信息,可能是发票信息第一步未同步。还可以手工输入信息,确保信息金额一致。确认认信息无误后点击上传,审核通过可以进行下一步。如未通过,需仔细检查发票是否重复申请冲销,信息是否正确,对方是否已抵扣等。发票管理-红字发票管理-"下载增值税专用票红字信息"该界面将第三步生成的红字信息文件下载并保存到计算机上,准备开具红字发票。在“发票管理”——“发票填开”——“增值税专票填开”中,上方导航栏“负数”——“导入开具”,将第4步导出的信息文件选中导入,导入后将票面不完整的信息(比如地址电话等)补充完整,打印发票。若普票需要红冲则比较简单,直接在发票管理-发票填写-增值税普票填写中,上方导航栏负数-手工开具,输入原发票信息,然后开具红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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