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国有企事业单位改制喜中有忧
时间:2023-08-17 17:43:08 49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日期:20060712截止2006年6月末,完成改制55户,占年初市政府确定的应改制目标的23.2%。其中:市直属完成45户(事业转企业30户,工业2户,非工业13户),占市直属任务指标的42.9%;县市区完成10户(粮食以外的非工业),占应改制任务的7.6%。具体有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上半年国有企事业单位改制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从改制的难点攻克方面看,完成了令全市人民瞩目的朝重集团有效资产的出售工作,标志着我市国有工业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基本完成;同时,完成了凌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工作,为凌钢集团公司的整体改制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是总体进展缓慢,而且不平衡。从总体看,国有企事业单位改制工作进展缓慢,2006年已过去半年的时间,但进度没有过半;从改制进度看,县区改制进展滞后。

三是事业转企业改制迟迟难以终结。2006年纳入改制范围的事业转企业改制单位为64户,按照验收标准,现已完成30户,但是包括这30户在内的大部分事业转企业改制单位都迟迟不能终结改制程序。主要原因有四个:一是原核定改制成本与新追加改制成本支付困难;二是陈欠保险补交手续不顺;三是拖欠保险与陈欠退休金核算方法不同,有关单位在支付渠道上意见不一;四是退休人员移交到社保后的补贴核算方法不统一。

四、粮食企业改制迟迟不能启动。在市政府下达的改制任务中,粮食企业占了91户,占改制总指标的38.4%。但由于我市粮食企业农发行挂账率较低,改制企业应合法卸掉的债务未能有效卸除,而省政府已经批复完毕的挂账事项,也迟迟不能落实,致使粮食企业改制迟迟不能启动,直接影响到粮食购销企业改制任务的完成。

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制企业

改制,股份制,企业,国有企业,入股,公司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制企业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制企业,这企业再被其他公司收购时得到的钱是否应该分给职工呢?我想请教一下,一个注册类型为国有的企业在2000年改制为股份制企业,公司员工有的入了股,还有的职工没入股,现在该企业被另一公司收购,请问得到的钱是否应该也分一部分给那些没入股的呢?有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呢?律师回复回答:没有法律依据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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