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地税合并的主要影响有:
1、统一征管口径,减少争议;
2、只需到一个部门办理预缴税款和正常缴税,降低办事成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下列所得可以免征或者减征企业所得税: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从事合格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合格的技术转让所得。
国税地税合并劳务派遣工会辞退吗
国地税合并人员安置清退对象,下列人员为清退对象:
1、临时工作人员;
2、利用各种手段,假造招工招干手续人员;
3、欺骗组织,更改本人年龄、学历、工作年限和调入地税系统时间的人员;
4、连续旷工15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人员;
5、连续2年考核为不称职的人员;
6、截至本方案实施之日止,仍停薪留职的人员。凡被清退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原单位不负责安置。具体清退办法由省地方税务局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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