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履行了法院的给付义务,三天之内就可以删除。
但是法院并不知道你已经履行了判决内容,所以还是需要自己以书面申请的方式把判决履行完毕的情况告知法院并申请解除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一、人死了失信人名单会删除吗
这要看具体的情况。正常情况下是失信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如失信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还没有被删除,则可能有纳入期限限制,须待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1、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3、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二、失信是永久的吗
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永久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相关规定。
1、失信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约定的义务或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2、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依据履行完的;
3、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法院审查批准的;
4、结束本次执行程序之后,相关部门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财产不少于两次的,并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其他人并未提供有效的财产线索的;
5、因审判监督或破产,法院依法裁决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6、法院依法裁决不予执行的;
7、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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