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纶企业呼吁:明年终止原料反倾销
时间:2023-04-23 10:14:02 286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作者:韩竞

2003年,根据中国石油化工公司下属南京东方化工(现由荷兰DSM控股)、岳阳巴陵鹰山石化、石家庄化纤3家己内酰胺生产企业的申请,商务部做出仲裁并发布22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日本、比利时、德国、荷兰和俄罗斯的进口到我国境内的己内酰胺课征5%~28%不等的反倾销关税,从2003年6月6日开始实施,实施期限为5年。

目前,我国锦纶行业在发展过程中除了面临能源紧张、劳动力成本上升等共性问题外,还受到国家一些政策性问题的制约。业界专家认为,摆在第一位的就是国内对锦纶的生产原料己内酰胺进口课征反倾销关税,此项政策实施4年来,我国锦纶行业出现了多方面的严重失衡。

2008年6月6日,我国对进口己内酰胺实施反倾销的商务部22号公告即将到期。届时,已经陷入困境许久、面临严峻考验的国内锦纶行业能否迎来曙光,不再受原料价高及大幅度波动之苦,不再把高额利润拱手让于海外原料供应商,真正得到行业扩产后的大发展呢?近日,中国化纤工业协会锦纶专业委员会及时召集国内众多锦纶企业进行座谈,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了锦纶企业受困于反倾销的感受。

高品质原料减少行业竞争力下降

锦纶行业生产使用的主原料已内酰胺,由于国内产能较小,质量不稳定,无法满足国内锦纶行业高速发展的需求,对外依存度非常高。一直以来,国内锦纶行业中的高端产品按照客户的标准与需求,都是进口德国BASF、荷兰DSH、日本宇部、日本住友等国际名牌原料,保证了后道客户对品质的需求,而常规产品则主要使用国内原料。统计资料显示,2003年已内酰胺进口依存度高达65.36%;2006年,需求量73.53万吨,国内产量29.08万吨,进口量44.46万吨,进口依存度也有60.47%,仍居高不下。

而2003年实施己内酰胺反倾销以来,从日本、比利时等国进口己内酰胺的数量不断减少,而来自韩国、印度、波兰、墨西哥等非对象国的己内酰胺进口数量高速增长。据海关统计,到2006年,我国从对象国进口己内酰胺的比例从2001年的88.01%下降到29.77%,从非对象国进口的比例则从2001年的11.99%上升到70.23%。这些生产厂家多为小型企业,生产状态不稳定,产品质量波动大,可供数量少且供应不稳定,因而导致国内民用聚合、纺丝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国际市场竞争力下降。记者从企业方面了解,锦纶的高端客户严重流失,锦纶切片产能和开工率直线下降。

加工利润受挤压企业经营不理想

己内酰胺是锦纶6生产的主要原料,约占生产成本80%。己内酰胺人民币价格从立案时的0.9万元/吨飙升至2005年最高的2.55万元/吨,上涨幅度183%,直到目前,己内酰胺价格也始终维持在2.0万~2.45万元/吨的高价位运行。由于我国大陆进口己内酰胺关税原本高于周边国家或地区(韩国3%,日本4.7%,我国台湾地区1%,我国大陆9%),所以此次反倾销案更给本不景气的锦纶行业雪上加霜。据估算,目前锦纶企业的生产成本约增加了8%,经济效益下滑、亏损,部分企业被迫停产。据化纤协会统计,到2006年底,国内破产或停产的锦纶企业产能达14万吨,占当年民用丝行业总产能的10%。

广东新会XX锦纶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锦纶行业的龙头企业,是目前国内唯一的集锦纶6聚合、纺丝、织、染于一体的大型化纤上市企业。去年,公司实现工业销售产值32.75亿元,出口6161万美元,然而,公司利润总额仅4993万元,产值利润率仅1.52%。浙江宏发集团在经过市场可行性调研之后,于2004年投产5万吨/年的锦纶切片项目,未想到遭遇反倾销,至今已亏损了三个年头;宁波亨润聚合有限公司的两条锦纶切片生产线只能勉强开工一条;裕鑫集团有限公司于2005年就已完成投资引进的聚合产能至今尚未开启论生产规模、消化吸收创新、产品开发能力,这些企业都是行业中的优势企业,目前也陷入困境,行业内的其他中小型企业的惨淡经营可想而知了。

经历种种损失终止呼声一片

己内酰胺反倾销案到期终止后不再延续,已成为国内锦纶企业的强烈呼声。现今己内酰胺的供求关系已发生了极大的变化,锦纶行业也因从原料、切片到锦纶丝的关税倒挂,导致进口切片产品大量挤占国内市场,损害了国内己内酰胺生产厂家的利益。因此,业界专家分析认为,应该停止实施反倾销。

第一,停止反倾销不会对国内己内酰胺工厂造成利益损害。目前全球己内酰胺供应偏紧,亚洲地区供不应求,己内酰胺生产商的平均开工率已经由2003年的88.9%提升到了目前的93.3%,处于高负荷运转状态。2004~2006年,全球己内酰胺扩产只有18万吨,且主要集中在亚洲,而同期亚洲地区下游聚合、纺丝扩产规模达75.7万吨。可以预见,在未来3~5年内,国内己内酰胺的供应会非常紧张,即使国内3家已内酰胺工厂如期扩大产能,己内酰胺的进口依存度仍超过60%以上

第二,停止反倾销有利于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和进出口减顺差。贸易顺差过大是当前国内宏观经济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恶化了我国对外贸易关系和环境。在国内己内酰胺需求强劲、进口依存度维持在60%左右的情况下,实行正常的贸易政策可以在扩大进口满足内需的基础上调整出口,将有利于锦纶上下游发展,实现全球资源优化配置。

第三,停止反倾销有利于锦纶行业按纺织十一五规划进行结构调整,维护产业安全,与发达国家抗衡。不仅能有效地减少己内酰胺市场的投机行为,还可以促进已内酰胺产业稳定地发展,使国内锦纶企业在原料采购、生产经营有一个公平的市场环境。锦纶行业合理的结构调整有助于提升锦纶行业及下游纺织业及相关产业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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