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6月7日,巴基斯坦关税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接受印度尼西亚、泰国和韩国关于聚酯短纤维反倾销案的价格承诺。2005年5月12日,巴基斯坦关税委员会对原产于印度尼西亚的聚酯短纤维发起反倾销调查,泰国、韩国和马来西亚。涉及产品的海关代码为54023300和5402430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006年3月17日,巴基斯坦关税委员会对本案作出终局裁决。最终决定公布后,印度尼西亚、泰国和韩国的出口商向巴基斯坦关税委员会提交了申请。为了减少对巴基斯坦国内产业的损害,这些公司将调整**斯坦聚酯短纤维的出口价格。巴基斯坦关税委员会认为,涉案出口企业的价格调整将减少倾销对巴基斯坦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巴基斯坦国内产业同意接受价格承诺。已达成价格承诺的企业包括:P。tpolyfincaggih公司,Pt。米特拉林塔斯国际公司。tmitradtansasejati公司和Pt。印度尼西亚的Panasiaindosyntec公司;韩国Sams国际有限公司、汉威尔公司和东丽世汉公司;泰国的Chiempatana公司、SiamModex公司和Tntex(泰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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